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
常新小(2016)第9号
关于成立学校零星工程招投标及决策机构的决定
全体教职工:
根据区社会事业局及新桥镇政府关于零星工程招投标文件的要求,经学校研究决定:现成立学校零星工程招投标及决策机构的决定,成员名单如下;
组长:韩燕清
成员;汪尧华 任丽芳 陈俊 胡冰 周雨龙 徐志洪 顾俐 黄益芬 孙伟琴 高春媛 杨立颖 张丽 赵海琴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:具体负责学校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。
办公室主任:胡冰
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
二○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
附:具体招投标或决策项目说明
1、根据区镇零星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:5万元(不含)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学校通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。
2、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集。
3、领导机构全体成员是项目工程招投标评委,项目决策投票人。
4、所有招投标项目或项目决策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。
5、所有招投标项目或项目决策,不管是持同意、反对还是弃权意见的都必须有会议记要,全体成员签字。
主题词:学校 决定 通知
抄 报:学校各部门
二○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印发
打 印:汪尧华 校 对: 胡冰 共 印:5份